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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票据权利?你真该好好看看...天下通商贸

文章来源:http://www.txthp.com/ 上传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如何行使票据权利?你真该好好看看...【摘要】在票据的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持票人以形式连续的背书来证明其票据全力,也就是说,票据背书的连续性直接影响到票据的权利,那

如何行使票据权利?你真该好好看看...【摘要】在票据的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持票人以形式连续的背书来证明其票据全力,也就是说,票据背书的连续性直接影响到票据的权利,那么一旦出现背书不连续的情况,是否就意味着持票人因此丧失了票据权利呢?

 

  首先,在不能以背书连续证明票据权利时,持票人就需要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如果持票人以其他的证据证明了票据权利的流转过程,而其也是票据权利的适法享有者,那么从法律上就应当认定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其次,持票人在依法举证后享有哪些票据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利益偿还请求权。即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据款项的权利,在被拒绝付款、被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享有的追索权,证明自己为实质权利人后的利益偿还请求权。

  再次,持票人付款请求被拒绝后是否意味着也不能行使追索权?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在行使上是存在先后的,性质上是相互独立的。付款请求权以背书连续作为要件,但追索权不以背书连续证明其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不能行使时发生的权利。

  最后,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向谁追索?在持票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票据的实质连续时,付款人应当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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